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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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医学院实验中心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时间:2026-09-15作者:实验中心点击:10

丽水学院医学院因实验教学工作需要对下列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丽水学院医学院实验中心空气压缩器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丽水学院医学院

 

3.项目概况:现有丽水学院医学院教学楼13栋因万丰院区口腔专业牙椅搬迁改造及2026年口腔实训中心更新项目(中央财政项目)口腔仿头模实验室建设验收需要,需配置2套空气压缩机套装。一套放置于135层阳台用于新建仿头模实验室供气,一套放置于1层用于搬迁牙椅供气。

 

4.项目预算:22.8万元/,共5.6万元

 

5.项目类别:货物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7.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国产产品。

 

采购内容及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备注

1

空气压缩机(配套储气罐)

2

5.6

 

 

基本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空气压缩机,类型为螺杆机,应包含空气压缩设备主机、变频器冷干机、精密过滤器、自动排水器、储气等核心配件备排气量不小于3.5m³/min储气瓶容量不小于900L,设备工作噪音不高于90dBA)。

 

、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凡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二)本次采购空气压缩机需配套储气罐,若其属于压力容器,受《特种设备安全法》监管。供应商销售该类型储气罐时,‌须确保其是由有许可证厂家生产且经过检验合格资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和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设备安全指标应相关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服务要求:供应商承包本设备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一切费用设备售后需提供空压机1年期、主机2年期的质量保证服务,对于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货物、配件,供应商应在10日内免费维修更换。过保质期后3年内维修零配件费用应以进货成本价提供维护服务。

 

3.货款结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并且收到商家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除因假期财务原因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

 

、询价采购说明: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含交货时间、质量承诺和服务保证,供应商自拟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自拟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报价单: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单位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单应加盖企业用章;

 

5.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2021年至今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

 

7.供应商要求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92012:00前截止

 

2.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教7C医学实验楼7c405

 

3.文件要求: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一正一副)。

 

、采购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920日在丽水学院医学院网站(http://yxy.lsu.edu.cn/

 main.htm)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二)会议评审。采购小组以综合报价、供应商单位售后能力等因素,最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丽水学院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57068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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