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学院办(2021)78号《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审定,共遴选10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名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11日。
联系地址:丽水学院11栋201学科与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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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丽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