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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5-30作者:点击:11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丽水学院在线教学和混合式教学实施意见》(丽学院办〔2018103号),探索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与支持教师利用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团队协作学习,提高学习效果,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程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重点支持通识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要求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改革有一定基础。通过立项的课程方可开展混合式教学。

   2.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职教师,授课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的优势,结合课程特点,采取混合式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班级实施时应由课程负责人统一申报。

   3.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平台包括课程团队自建的教学平台,如丽水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等,同时也可使用其它国内外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如学堂在线、中国大学MOOC、好大学在线等平台进行教学。

   4.课程教学平台中的教学资源建设应至少达到《丽水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中优质课程建设要求,课程教学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5.课程应配备课程教学团队,重新制定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规划课程线上学习与线下教学的内容,制定教学设计方案、成绩评定办法等。

二、建设任务

   1.通过立项的课程,应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开展混合式教学。混合式教学中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由主讲教师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制定计划并上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原则上课堂面授的课时比例不得低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设计一定比例的课堂讨论时间。

   2.线上学习环节,教师应及时更新课程资源、积极组织线上讨论、充分开展在线答疑、切实加强学习监控;翻转课堂教学环节,教师要由知识传授者向学习的促进者和指导者转变,着力于重难点的突破和知识的综合运用,深入开展教学互动、交流讨论。

  3.课程实施一轮后,应形成3000字左右内容详尽的课程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面向专业或年级,教学班规模,使用教材、已开展混合式教学实践几轮、约多少学时,依托在线教育平台或课程网站等)、教学改革背景与思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设计、翻转课堂的具体实施、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教学效果分析(应含有与平行班或往届同课程班级教学效果对比分析)、存在问题以及后期建议。

三、政策保障

   1.实行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工作量参照《丽水学院在线教学和混合式教学实施意见》(丽学院办〔2018103号)予以认定。

   2.申报立项课程验收合格后可认定为校级“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和“互联网+教学”教学改革案例,并推荐参加省级“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和“互联网+教学”教学改革案例评选。

四、监控与考评

   1.教学计划是学校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监控、考评的主要依据,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教学管理部门、开课学院、督导专家、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对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2.强化混合式教学过程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不合格的,应立即终止混合式教学改革,回归正常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应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积极整改,争取在下一轮延续该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改革。

五、工作流程

   1.课程负责人向医学与健康学院提交《丽水学院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请书》,并附课程标准(含详细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办法)和教学进度表(需标注线上线下授课环节)。

   2将《丽水学院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请书》、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一式一份送至教务科蒋同,电子稿发送至蒋同OA邮箱。医学与健康学学院审核申报书并签字盖章(联系电话:689171)报至教务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1966日之前。

附件1.丽水学院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请书.doc附件2.丽水学院2019年第二批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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