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规定,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丽水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23]33号),经各班宣传发动、学生申请、班级初审、班级综合评估推荐、班级公示、学生科兼顾前期班级综合排序以及各专业名额,党政联席会确认拟推荐潘春秀等306位同学为医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国家助学金人选,一档助学金157人,二档助学金149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共五个工作日。名单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反馈相关负责老师。
联系人:窦涌,联系电话:229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