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切实保障春季开学初顺利开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我院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0)》详见(附件1),组织对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实验室卫生状况及日常管理是否合格;重点检查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及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自查(2022年2月22日-2月24日)
2、学校现场检查(2022年2月25日)
医学实验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