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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实验室规则

时间:2022-12-15作者:点击:33

医学院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做它用。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犯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符合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实验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分院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分院外的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学院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借用须经学校批准。

    七、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学院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校内须经学院分管实验室院长批准,校外须经学校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外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应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八、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同意,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限量使用。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或废液缸中,不准随便倾倒或倒入水池中。

    十、学生实验结束,须由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十一、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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