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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5作者:点击:50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限额12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15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申请书的电子稿在截止日期前汇总发至科研处项目管理员OA信箱,1116-11月23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限项评审,1123-11月30公示、发文后上报。

3.我校将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经费资助。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每项0.5万元。

4.申请人申报条件: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5. 另,2008—2012年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开始清理,要求在20175月底结题,逾期不予结题申请。省教育厅3年内不再接受和推荐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和评奖等。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

(一)限额数和时间安排。

1.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占比逐年降低,高职高专院校占比适度提高。申报限额数请于2016926起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2.各高校在限额数量内,应于20161130前组织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并自行下发立项文件。

(二)项目经费。

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经费资助。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1万元, 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0.5万元。

(三)立项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5.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四)其他。

1.各高校要制定相应的评审原则、标准和程序,确保立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2.各高校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zjkysz.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5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1130

3.各高校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各高校负责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确定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

二、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2008—2012年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2.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75月底前按《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省教育厅3年内不再接受和推荐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和评奖等。

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联系人:姜毅,联系电话:0571–88008970

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联系人:周建慧,联系电话:0571–88008968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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