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副高级.zip;中级.zip;
根据《丽水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丽学院〔2014〕216号)中的《丽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资格审查,现将符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材料(评审表3-6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据实向党政办反馈意见,联系电话:2131183。 丽水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