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丽水学院评奖评优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医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评选按照《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丽水学院三好学生评定办法》《丽水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和二级学院、书院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
2.交流生的课程成绩、学习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的认定按《丽水学院交流学生管理规定》《医〔2025〕27号丽水学院医学院关于印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执行。
3.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奖的团队前三名成员可直接评定一等奖学金,获银奖的团队前三名可直接评定二等奖学金。
二、时间安排与要求
1.班级推荐组织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2.班级9月11日前完成评选、公示工作。寝室长、书院学生自治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书院公示,其他由二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除公布本二级学院、书院意见建议受理单位相关信息外,还应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受理的部门相关信息。
3.各班级于9月13日上午12前将“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只需要上交《附件5:医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用Excel表制作。
医学院学生科
2025年9月4日
附件:
1. 丽水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丽水学院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
3. 丽水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 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名单公示格式
5. 医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2:丽水学院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docx
附件3:丽水学院 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4: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名单公示格式.docx
附件5:医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