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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每一道生命之光!我校成为浙江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

时间:2023-03-17作者:陈小君、张今驰点击:101

为全力打造医教研协同发展格局,承担更多社会公益责任和义务,有力推动遗体捐献事业的发展和宣传历时三年,浙江省红十字会同意我校成为浙江省器官遗体捐献接收站。这也是丽水市首家接受单位,将为我校的医学、人文教育提供更高的平台,为医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助力。

十年磨剑,负芒披苇,显教学之果。学校高度重视医学人文教育,医学实验楼旁建立的遗体捐献纪念广场和良师碑,是我校新生入学教育和医学人文素质培养基地,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捐献者们的崇高敬意与永久缅怀,为各类遗体捐献人文教育活动提供了保障。通过人体解剖课前为“大体老师”敬献鲜花、集体鞠躬等仪式向“大体老师”致敬,将“大体老师”遗体捐赠的动人故事、遗体捐献的意义融入教学内容,引导医学生树立“感恩、敬畏、责任”的价值观,激发其对生命和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我校顺利完成制度建设、基建改造、设备配置及校内外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服务社会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还打造了一支秉承奉献社会、敬畏生命理念的服务人员队伍,他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顺利开展接受遗体(器官)捐献各项工作,为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社会民众生命科学普及及我校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植人才之林。我校将再接再厉,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积极加强与市级红十字会联系,以便改进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和志愿者联系,扩大遗体捐献宣传范围,提高社会民众生命科学普及率和遗体捐献的社会知晓率及参与率同时,在医学院网站专栏开设致敬无语良师云端活动,组织学生用数字化鲜花、信笺、留言等形式缅怀和致敬遗体器官捐献者,深刻感悟救死扶伤的含义与仁心仁术的内涵。

(责编:陈小君,二审:张凯波,三审:吴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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