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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 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31作者:点击:86

各班级:

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照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结果的基础上,开展2022年浦江口腔医院奖助金评选。评选按照《医学与健康学院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二、奖助学金名额

浦江口腔医院奖助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和助学金。新生奖学金为2000元/人,学业奖学金为2500元/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为2500元/人,助学金为3000元/人。

、评审条件

(二)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为人正直,身心健康,体测合格,寝室无整改,课程无挂科,无纪律处分交流生不参与评选

(三)具体条件

1.新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当年录取的学科门类为医学专业的大一新生;高考成绩通过统一折算为所有专业最高者且高考分须超过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段线或一本线;

2.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每个专业每个年段评选一人,年段人数超过150人(含)可评选两人。参评学生应满足:一学年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者优先。学业奖学金不适用新生和毕业生。

3.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一人,主要奖励有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或知识、技术创新,能获得有益的效果。评选数量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须满足以丽水学院或丽水学院医学院名义独立完成或主要负责人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成果须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认定。

4.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评选一人。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且为特困的学生;热爱集体,思想健康、上进,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在年段前50%的或学习进步明显的学生。

、时间安排与要求

1.发起动员: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2.班级申报:请各班同学将“新生奖学金汇总表”、“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科创奖学金汇总表”、“助学金汇总表”交给学委。各班级学委需在115日前完成评选、公示工作。并将汇总表和公示截图所有电子版发到学习部部长李玲鸿QQ邮箱:1194384533@qq.com。(最晚公示时间是10月31日--11月2日)。

3.学生科初审:11月6日--11月9日,学生科初审各班级上报材料,由分管辅导员审核学生成绩、获奖、体测等情况。

4.备注:各班级公示时除公布班级意见建议受理相关信息外,还应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受理的部门相关信息。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受理部门:医学院学生科(伯温书院15幢104室),联系电话:2297559,联系人:陈老师

 

                              医学院学生科

                                 20221031

 

附件:

1.医学院2022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申请表(新生奖学金)          

1.医学院2022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申请表(学业奖学金)          

2.医学院2022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申请表(科创奖学金)

3.医学院2022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申请表(助学金)

4.医学院2022浦江口腔医院奖助基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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