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事项的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全院本科名额预计共4-5名,专科联评名额预计共1名。(因国家奖学金名额暂未下达,按照往年情况预计名额,具体名额等学校通知。专科联评名额指的是需要与其他二级学院专科国奖一起联评。)
二、评审依据
《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21]39号)
三、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相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获得评选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个人荣誉至少一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一般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 ;
7.所在寝室记实考评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获得文明寝室(含特优寝室)的次数不少于8次;
8.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前10% (含10%)。对于两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 (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参考《丽水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版)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9月23日:各班级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候选人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联评一览表》、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陈小君QQ邮箱,9月27日之前完成推荐。
(二)9月27日: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5日。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在申请审批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上签署意见(盖章)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和资助额度大、时间较紧,各班级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班级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学生处。
医学院学生科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2022版)
3.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5. 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拟推荐资格”联评一览表
6. 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联评一览表
7. 模板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