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麻汉林 审核人: 发布部门:教务处与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7-05-24 15:06 浏览人数:228
关于举办丽水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丽水学院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丽学院2013[22]号)精神,深入实施丽水学院“两全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我校青年教师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理念、锤炼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本校在职青年教师。
二、比赛时间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5月24日-6月20日(二级学院组织比赛)
第二阶段:2017年6月21—28日(学校组织比赛)
三、竞赛内容及评分
分三部分:教学设计15分,课堂教学80分,教学反思5分。
(1)教学设计。包括: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后,选手进入指定地点,在1小时内撰写本课堂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
四、比赛流程
1.第一阶段:2017年5月24日-6月20日(二级学院组织比赛)
根据本次比赛的有关要求,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比赛,在各二级学院比赛的基础上推选本院参赛人数20%名额的选手参加学校比赛。二级学院需将比赛过程及结果的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上交教师发展中心;未组织开展教学技能比赛的二级学院,取消向学校推荐比赛名额。
2.第二阶段:2017年6月21—28日(学校组织比赛)
参加学校比赛的教师,需填写《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推荐表》一式两份。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将参赛教师推荐表、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书面小结(小结材料中须附活动方案、参赛人数、获奖人数)、《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级学院报名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7年6月20日前交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01室麻汉林老师),电子稿(含参赛教师的课件)发麻汉林OA邮箱。联系电话:2276802。
五、评选和表彰
本次比赛由评委会根据比赛评分标准给选手评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最终确定推荐参加省级竞赛选手。对于竞赛组织良好、推荐选手表现优异的二级教学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次比赛由校工会、教师发展中心联合举办,请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比赛,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表.doc;
附件2: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表.doc;
附件3: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级学院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浙教工办〔2017〕12号 浙江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通知.pdf
丽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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