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6月5日至16日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上课到2017年6月2日止,考查课程考核结束。2017年6月5日至9日为公共基础课程考试;6月12日至16日为专业课程考试。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上午考试时间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14:30--16:30;晚上考试时间18:30—20:30。专业课、考查课、体育课、实验课、术科等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自行安排。全校通识教育课程考试在第16周内完成,考试形式由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所需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安排。
全校师生在2017年5月26日17:00后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期末考试安排情况。
二、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二级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区域划分如下:工学院教16幢;生态学院教6幢1-3楼、民族学院教6幢4-5楼;教师教育学院教1幢;商学院教4幢;医学与健康学院教2幢;中国青瓷学院教7B。
三、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上报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跟班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有冲突的学生要办好缓考手续,跟班重修考试的课程参加下学期初安排的学期补考。
四、考试前,任课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进行考前有针对性的辅导,不得暗示或泄露试卷试题。
五、明确考核要求,提高命题质量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落实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已建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在试卷库中抽取试卷;未建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1)要求命题A、B卷。公共基础课以及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等课程要求以题库组卷形式实行教考分离。未实行教考分离的试卷要求教师本人电脑打印,校对无误,于考试前12天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送西校区文印中心,不按规定时间送印,责任自负。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把抓好期末考试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考试各个环节的要求,将“抓考风建设,教师是关键”的理念深入到教师心中、并落实到教师行动上。
2.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命题必须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既要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又要突出对学生“加强基础、结合实际、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和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掌握学习的情况,学生考试成绩应成正态分布,并科学制定评分标准。教务处将对整个教学班考试时间不到60分钟的考试课程予以通报,请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做好记录。
3.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做好试卷安全工作,安排专人保管试卷,组织集中阅卷,确保试卷安全。增强考试各环节工作责任心,防止监考迟到,成绩错登、漏登等各种教学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试卷发放工作,确保考试准时开始
监考教师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各开课学院(部门)领取试卷(公共课领卷地点见附件2)并签名,同一考场两个监考教师须同时在场领取试卷,并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领卷后直入考场。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布置考场,做好考生座位安排、考生证件核对、宣读考场规则等工作,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放入试卷袋中。
七、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考风考纪教育责任制,在考前营造浓厚的考试氛围,结合学校颁布的《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丽水学院考场规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组织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
2.组织全院教师学习《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丽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丽水学院关于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见附件3)等文件和特殊考场、作弊考生的处理程序。强化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树立“监考教师对无证学生参加考试负有责任”、“监考不是为了发现作弊,而是为了防止作弊”的考试管理观念,促进优良考风的形成。
3.监考教师开考前须认真宣读丽水学院考场规则(见附件4),向学生声明作弊的严重后果,同时必须向考生声明“若有代考,请立即离场,我们将不追究责任,否则按严重作弊处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非考试允许使用物品一律不得带至座位,违者按作弊或违纪处理”。
4.如有考生违规作弊,按《丽水学院试场特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中规定的流程操作。
5.考试结束后,答题纸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排列,试卷和答题纸清点无误后,及时将试卷送回各开课学院(部门)。如有试卷或答题纸被学生带走,由监考教师负责追回。
6.加强考试巡考工作,校院两级要认真落实巡考人员。巡考人员要切实履行巡考职责,及时处理巡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八、认真评阅分析,规范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阅卷评分”要求进行阅卷、评分、复核。要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检查、评审工作。
2.所有课程的考试,原则上应进行集体评卷,相同试卷应进行流水阅卷。批改试卷一律用红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给分(不能用减分)。总成绩必须有详细的构成说明,平时成绩按照《丽水学院关于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评定,每一项平时成绩的评定必须有评定标准和依据,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归档。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考查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也可采用二级制。
3.每门课程应按学校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并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缓考、旷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等必须填入备注栏),教师录入成绩一定要认真仔细、避免差错,若有差错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才能更改,并将追究差错责任。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2017年6月26日前做好成绩录入工作。
4.认真做好各类课程考试资料的存档工作。通识教育课程考试相关材料2017年6月16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材料2017年6月26日前交开课学院(部门)存档;其它试卷和相关材料2017年6月30日前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上交的材料有:(1)试卷质量分析表;(2)试卷送印审批单;(3)空白的A、B卷;(4)考试成绩分析表;(5)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6)打印的成绩登记表(需有教师签名);(7)点名记分册(需有详细总评成绩的构成说明及每一项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和依据(可附表说明));(8)批改好的试卷或学生作品等其他材料;(9)平时成绩构成的所有材料和评分依据。如有学生补考,补考用空白卷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待下学期补考结束后再上交存档。
5.各二级学院(部门)接收试卷时应认真清点老师上交材料,认真仔细填写《丽水学院试卷交接单》(见附件6)
6.各二级学院(部门)需有专门存放试卷的档案室,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妥善保管至学生毕业后3年。
九、组织试卷复查和抽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成立试卷复查小组,对所有试卷材料进行复查登记,进行总结分析,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存档。学校将成立试卷抽查小组,对本学期的所有试卷材料进行抽查。
十、重视补考环节,加强补考管理
1.不及格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学生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学生所有课程学期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情况公共基础课程在补考前一周公布在教务处网站上;专业课程在补考前一周公布在二级学院网站上。
2.重视补考环节,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补考的管理工作。补考环节的材料也须按规范做好归档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对监考教师的培训,按要求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转发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xls
教 务 处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