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医学与健康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专业课学生重修辅导安排表.xls 一、 重修学生务必于本周内(第七周)自行联系指导老师开始跟班听课,请指导老师在点名册上加入重修学生姓名,参加跟班或组班听课为原课程总学时的1/3,并进行缴费后,方可参加重修考试; | |
二、 跟班学生参加所跟班级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请指导老师点名确认重修跟班辅导次数不少于原课程总学时的1/3之后,给予在系统输入成绩; | |
三、 组班学生辅导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参加本学期的单独重修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待辅导结束后另行通知; | |
四、 听课辅导时间如遇课程冲突,可填写间隔听课申请表,请重修跟班教师与冲突课程教师签字后,交教务科13401盖章; | |
五、 实习班级不能跟班听课的学生,可到教务科填写免听申请表申请免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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