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13406室学习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会议由党委书记王伟杰主持,党委副书记张凯波主讲。副院长吴松泉,各科室系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
张凯波宣讲了丽水市委组织部丽组通〔2017〕11号文件,带领中心组成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两项法规”,准确掌握了各项具体要求。
学习会还就“两项法规”进行了热烈地讨论,纷纷表示,一定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两项法规”,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王伟杰强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从严管党治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两项法规”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的实践经验,坚持突出重点,力求精准科学,强化监督约束,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改进完善。“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内监督和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广大干部带头学习“两项法规”,提高贯彻“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上,科级以上干部郑重签署了学习“两项法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