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实验动物中心是丽水学院重要的公共服务平台,位于丽水学院西校区教工路西侧,本中心在丽水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工作,由医学院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共同领导,日常业务和行政工作由丽水学院医学院管理,并接受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和管理。
中心于2021年9月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获得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投入使用,是目前丽水市第一个有资质的实验动物中心。
中心现有建筑面积400 m2,其中普通环境动物饲养及实验区和屏障环境动物饲养及实验区及辅助用房。主要饲养家兔(笼位50)、小鼠(笼位500)和大鼠(笼位40),可同时饲养实验动物三四千只。
近年来中心不断完善实验动物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并完成了《丽水学院实验动物中心规章制度汇编》,通过科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目前正在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一体的实验动物中心发展。
目前,本中心所有实验场地、设施均对外开放,为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系统、生物制药企业等单位提供教学和科学研究所需要的标准实验动物和标准实验场地。实验动物中心依托丽水学院雄厚的人才、科研条件和良好的人文环境,积极开展实验研究与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