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学生会章程》和《丽水学院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我院学生会在学院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自下而上的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推荐产生出席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93名。
当选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员,分别来自学院各个年级各个专业,他们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广泛代表性,具体名单如下。
代表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6月5日-6月9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王久鹏老师,15728078287